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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「未完成稿」。
從電腦檔案裡挖出這一篇,哇,多久年代以前寫的東西啊?
久到連作者自己都忘記她的存在了。
看看當時喜好的文字風格與敘事傾向,應該是接近「老地方見」前後吧?
已經忘記當時為什麼沒繼續寫這個故事,
只知道,有些故事在開稿的時候,完全是憑感覺在寫的。
現在再看,也許是因為這篇故事裡的愛情出現的太晚,且很不容易經營的關係吧?
好友在看完「藍月酒館情歌」那本書後,很嚴肅的說:「太悲傷了!」
在那之前,我一直都喜歡這種帶點悲傷的灰色故事。直到好友那句話點醒了我。
畢竟,我寫的是愛情故事,而當時我也許已偏離的太遠了。
自此開始慢慢修正回來,想寫一些不那麼悲傷,且甜蜜到令人覺得溫暖的故事。
所以說,寫小說真是記錄自己某一段時期心境的最佳方式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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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燕子春天回來


      
    緣起 我的志願

    對不起,老師,我想了快一堂課還是想不出來我以後想做什麼?左邊座位的小明說要當科學家,坐右邊的小美想跳芭蕾舞,我問他們怎麼有辦法現在就決定未來要成為什麼樣的人?他們說他們只是在編織一個夢想,叫我也快想一個。於是我開始想像我所知道的職業,我最先想到的是老師,也許我可以跟老師一樣,長大以後站在講台上叫我的學生寫「我的志願」,但是想到自己現在一個字也擠不出來,我想我最好還是別那麼做。
    
    聽說何莉莉的爸爸在開工廠,媽媽是銀行經理。李小強的爸爸是計程車司機,媽媽在當嬰兒保姆。高欣欣爸爸是家長會會長,我不知道他在做什麼?但我聽說她媽媽是「貴婦人」(很貴的家庭主婦?聽起來好像很不錯)。我又聽陳小玉說他爸爸開補習班,媽媽在當雅芳小姐……

    對不起,老師,我家沒有工廠讓我開,媽媽也不是銀行經理。我不知道我爸爸在做什麼?只知道他常常伸手跟媽媽要錢,但是我媽媽沒有很多錢,她只是一個大樓的清潔工……我真的想了很久,我還是不知道我以後想做什麼。我只希望爸爸不要常常回家打我媽媽,我希望媽媽不要總是只會流淚,現在單親家庭這麼多,我希望我媽媽可以跟我爸爸離婚,然後我希望她可以帶我去搭船,我們可以一起乘著帆船去找尋那座埋了寶藏的島……

    最近我家的屋簷底下開始有燕子在築巢,如果我沒辦法找到那座島,那麼我希望我可以像燕子一樣有一雙翅膀,如果可以飛,那麼我想去哪就可以去哪了。
    可是就跟聖誕老公公一樣,我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聖誕老公公,因為我從來沒有收到過禮物,我也沒有紅襪子,所以我知道我不可能真的有一雙翅膀。
    老師,就跟我知道我不會飛一樣,我也知道我不知道我以後想做什麼?可是因為每個同學好像都有很多以後的志願,所以我不知道,如果我想不出我的志願會不會很奇怪?我不想跟大家不一樣,所以可不可以拜託老師幫我想一個?
 
 
 

        1    二十年後
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 七點五十八分三十一秒,我走進漆著白色油漆的辦公室裡,打了卡,看著打卡機印在厚紙卡片上的時間,一整列黑墨印字下來,整整齊齊的,是月底了,今天沒把時間掌握好,我快了一分半鐘進辦公室。
      一定是今天我把車停在停車場入口不遠處的關係。以往我慣停的那個較偏遠位置被一輛沒見過的車先佔了去,我只好把車停到另一個離辦公大樓較近的位置,一百尺的差距讓我今天早了一分半鐘。
      早到的同事已經泡了茶,翻過了報紙,桌上養了幾盆萬年青的也換了水。課長已經坐在他辦公室裡,號碼機的電源也打開了,第一張標示著數字1的號碼牌還沒有人抽——很正常,因為還沒開始辦公。
       如往常一樣和其他職員點點頭,算是打了個禮貌性的招呼後,我把皮包放在一張擱著「林燕迴」三個字壓克力牌的辦公桌上,拿起水杯在飲水機處沖了一杯茶,端回桌,把皮包收進抽屜裡,我坐下來打開電腦。
       桌上已經堆了一疊公文夾,大略翻了翻,確定該是我承辦的業務後,電腦開機完成,我開始工作。
       九點零三分十秒。拿著17號號碼牌的一個中年男人捉著帽子道:「小姐,我身份證不見了,要怎麼補辦?」
       我抬起頭瞄他一眼,公式化拿出一張表格請他填寫。「這裡有筆,請把表格填一填,戶口名簿和相片給我。」
      「相片?」我這位服務對象一臉茫然。
      看來是沒帶。「隔壁便利商店轉角那裡有台自動照相機,你先去拍,拍完再回來。」 
      十點二十七分五十四秒。23號來到我面前,是一對年輕男女。男人春風滿面的說:「小姐,我們剛結婚,要辦登記。」
我點點頭,「恭喜。」我說。「請把兩位的身份證給我……」
十一點整。號碼已經跳到36,這回是要辦新生兒的登記。嬰兒名字叫「王一一」,這年頭,什麼怪名字都有,見怪不怪,不足為奇。
       十一點五十五分零五秒。我的44號是一個太太,拿著戶口名簿來遷戶口。在我輸入資料的同時,她靠在我桌上,閒閒地道:「唉,現在小孩子真不好養,給他吃、給他穿,還要煩惱小孩子的教育問題,我這老大要升國中了,我想把他送去念明星學校,可偏偏又在別的學區,真是麻煩喔。」
「嗯,的確。」我敷衍地給了個回應。 44號太太轉頭瞥了一眼我桌上的姓名牌。「小姐,妳姓林喔。」
      「是。」
      她上上下下打量我。「妳有小孩了嗎?」
      「沒有。」
她又道:「那妳結婚了嗎?」
「還沒。」我的手指飛快地敲著鍵盤,幾乎已經陷入聽而不聞的境界。
      「哇,妳看起來跟我一樣歲數耶,還不打算結婚啊?我都是兩個孩子的媽了。」
       敲入最後一個字,存檔,將新的戶籍地址填寫完畢,我抬起頭看著44號太太。「賈太太,戶口遷好了,天氣熱,門口有飲水機,妳喝口茶再走。」
說了那麼多話,44號多少也該口乾舌躁了吧。
我看起來跟她一樣歲數?是嗎?
44號都37、8歲了,我才二十九,結果我看起來跟她一樣老。這是我的不幸還是她的化妝品太神奇?
      沒時間在意這種事情,49號已經來到我面前。
       我瞥了眼牆上的電子鐘,都十二點了。希望這是中午休息前最後一個案件。
      「妳好,我能為妳效勞嗎?」
      49號是一個穿著黑衣黑裙的年輕女人。「我想替我父親辦理死亡登記。」
     「請節哀。」我說,「現在請把戶口名簿給我一下。」
      辦完這一個,我就下樓去隔壁的便利商店買午餐。
      吃完午餐後,我會趴在桌上睡個約莫二十分鐘的午覺,下午四點五十分,所有人都開始準備下班,我則開始清理桌面,等到四點五十九分的時候關掉電腦,上鎖,然後打卡下班。
      你可以看見,這是一個典型的公務員生活。
      我對我的工作有責任,卻缺乏熱情。
      生命裡不曾有過熱血沸騰的時候,唯一一次感覺自己的的確確是活著的,是好幾年前,有一次走在路上被車撞,整整痛了三個禮拜。
      沒有刺激、沒有變化、日復一日,我可以看見我的未來。
      二十年後,我還會繼續坐在這裡,做著同樣的工作。然後我會拿著我的退休金躲進我獨居的公寓裡,養一隻貓,整天跟牠說話。

          ÿ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ÿ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ÿ

     每個人小時候可能都寫過一個作文題目——
     我的志願。
     一個很深奧的題目,很天真的期許,很遙遠的夢想。
     而我們用它來美化很殘酷的現實。
     比如說,小明的志願是長大後要當科學家,二十年以後,他變成洗窗工人。
     比如說,小美的志願是長大後要當芭蕾舞者,二十年以後,她在士林夜市擺地攤。
     現實的殘酷是,能將夢想變成現實的幸運兒,一千人裡面可能找不出一個。更不忍卒睹的是,年齡的增長不會讓我們向曾經有過的夢想靠近,只會促使
我們早日認清,稚齡時期乖乖寫下「我的志願」的自己,有多麼地天真。
     小時候,我不知道我的志願是什麼?結果老師找我約談,還準備到我家做家庭訪問,為了在一篇作文上說實話而惹來這麼多麻煩真是始料未及。
     於是我學乖了,往後在類似的題目上,例如「我的夢想」、「我的興趣」、「我的未來」等等諸多「我的志願」的姊妹題上,我開始說謊。
     例如……
     我的興趣是打掃環境(幫我媽媽給大樓地板打蠟)。
     我的夢想是成為城堡裡的惡龍(那一陣子,班上興起一股角色扮演的風潮,我想既然已經有一籮筐公主與王子,那麼沒有人當惡龍故事怎麼完整?)。
    而我的未來則但願可以跟老師一樣充滿光明與希望。
    OVER,簡單明瞭,重點就是掌握住一個訣竅——愛、光明與希望。
    從此我的志願是當一名政治家。
    當政治家也有一個訣竅,那就是:先練習當一個優秀的演員。如果你可以相信自己的謊話,恭喜,你已經成功了一半。
    任何事情,有了開端就會有結果。
    結果,二十年後,我變成一個單調無趣的公務員。
    由於我不曾對未來有過什麼特殊的期待,所以當我發現原來我只是一個單調無趣的公務員時,我很快就接受了這個事實。
    我在戶政事務所上班,年資七年,算是中等資深的老員工了。
    事情是怎麼演變成這樣子的?說來簡單的很。
    大學時我唸的是逐漸沒落的人事管理,又是私校出身,工作必定不好找,為了清償積欠四年的助學貸款,在畢業那年,我參加了國家考試,僥倖通過後,就被分派到戶政機關工作,自此開啟我七年來一成不變的公務員生活。
     我住在貸款買來的國宅裡,薪水穩定,有一輛十年齡的二手小車,每天固定花四十分鐘開車上班,下班時因為塞車比早上嚴重,所以多花五到十五分鐘到家。週五則因為例行採購一週的食物而會多花四十分鐘到超市購物。
    至於我的工作內容,不外是登記、登記、登記。
    有新生兒出生了,登記。
    有人結婚了,登記。
    有人死了,登記。
    有人離婚了,登記。
    有人遷戶口,登記。
    天下最遙遠與最接近的距離都如一張白紙平面地攤在我面前。說我看遍了人世間,生與死、結合與分離,也不為過。
    我對我的工作沒有熱情,可能就跟重症病房裡的醫生護士對死亡已然麻木一模一樣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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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.不用強求我寫完這篇故事。我想我大概已經寫不出當年想要表達什麼感覺了?
這就是使用第一人稱寫作時會遇見的問題,太性靈了,常常只是捕捉某一側面的情緒。
既是情緒,過去了也就難以追回了......Or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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